时间: 2024-11-04 02:05 浏览量:512
财联社11月3日电,西昌市印发《西昌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措施提出,优化确定首套住房认定。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在西昌市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西昌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居民在西昌市范围内有住房且正在挂牌出售的,住房套数相应核减;居民将西昌市范围内自有存量住房盘活用作租赁住房且取得租赁合同备案证明的,已出租的住房可不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扩大购房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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